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使印章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的印章管理。
3 印章的种类及定义
3.1行政章:公司行政章,即法人章,代表公司的印章形式;部门行政章,代表部门的印章形式。
3.2专用章:专用于某一业务办理而制作的公司印章,在该业务办理范围内代表公司的印章形式。
3.3名章:代表个人的印章形式,与本人签名效用等同。
3.4业务用章:在公司工作流程办理中作证明、标记及其它功能定义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
4 印章管理职责
4.1公司办公室
4.1.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在用印章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印章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刻制印章,公司级印章的使用及日常管理。
4.1.2各单位印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按机构设置情况统一刻制,进行印模备案后方可启用。
4.1.3公司级领导名章由个人同意,办公室刻制,并进行印模备案。
4.1.4公司名称变更、部门撤销或名称变更,原有印章由公司办公室收回,每年年底交档案室封存。
4.2各部门
4.2.1各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印章。
4.2.2使用印章时,若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已在文件上签署的,可直接用印;若本单位主要领导未在文件上签署的,需办理“用印申请单”,申请单由本单位印章专管人员保存备查。
4.3研究所
研究所档案室负责作废印章的保管。
5 印章的使用程序
5.1公司印章
5.1.1公司行政章由公司办公室保管,经单位提出,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或其他被授权人按权限审核批准后用印。
5.1.2专用章由业务主管部门保管,经公司主管领导或授权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用印。
5.1.3领导名章由公司办公室保管,本人或被授权人同意后用印。
5.1.4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印章由董事会秘书保管,相应组织负责人批准后用印。
5.2部门印章及其他业务用章 
5.2.1由部门负责管理、控制。
5.2.2一般只能在本单位、相应业务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越本单位职权或业务范围用印。

6控制要求
6.1印章的颁行
6.1.1行政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按机构设置情况刻制颁行。
6.1.2公司级专用章由主管业务单位提出,公司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刻制颁行。
6.1.3 公司级领导名章由个人同意,办公室刻制。
6.1.4 业务印章由各单位按需要刻制颁行,并在办公室备案。
6.2 印章的作废
6.2.1单位撤销或名称改变,行政章由公司办收回注销;公司级印章注销后按规定归档。
6.2.2 其它印章作废,由使用单位报公司办注销。
6.3 印章用印范围
6.3.l合同专用章:经济合同性文书用印应按规定办理合同审批手续,公司主管领导和其他被授权人按权限批准后用印,一般应使用合同专用章。
6.3.2公司行政章:一般报表、资料、函件等,需使用公司行政章,经办单位填写用印单,单位领导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或被授权人审核批准后用印。贷款、担保、纳税、财务预决算报表等用印,须经财务部领导审核、公司财务负责人、主管领导及其他有权人按权限审核批准。
6.3.3公司文件用印,应填写文稿签发单,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6.3.4办事、办理提货、挂失、提前支取存款、收取汇款单、包裹等需要介绍信、证明或出具员工身份证明的单位、个人,由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办理。住房、人事、劳资等方面的证明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核。
6.3.5办理机动车过户、新车挂牌等事宜,由车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公司办公室主任审定,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6.3.6需盖集团公司印章时,应逐级办理用印手续。
6.3.7用印单格式由公司办公室确定并提供。
6.4印章的控制管理
6.4.1印章的使用管理坚持谁持有、谁负责的原则。加盖印章一般应“齐年盖月”,不可在空白纸、空白凭证等上使用印章。
6.4.2使用公司领导名章和签字章,应经本人或被授权人同意签字。
6.4.3各单位行政印章只允许在向公司或公司内相关单位报送材料、以本单位名义下发相关材料、公司内各单位之间业务往来中使用,不得超越本单位职权范围用印。
6.4.4各单位党组织印章只允许在党务工作中使用,不得用于其它业务。
6.4.5根据工作需要,部分单位管理的对外业务专用章(如人事劳资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只能用于所规定的专项业务,不得用于其它业务。
6.4.6各单位除对外业务专用章外其它所有印章不得对外使用,严禁在开具房屋证明、签订合同、商洽业务等事项中使用。
6.4.7公司党组织、工会印章比照本规定管理。
7相关文件

8记录
8.1附件1   用印申请单
9附则
9.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提出。
9.2本办法需宣贯到公司所有部门人员。
9.3本办法由公司办管理,并负责解释。
9.4本办法自2017年7月10日起实施。

注:文中涉及的附表或附件可在原制度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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