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我与地坛》面面观之六:立意

六、《我与地坛》的立意
我们的古人很注重文章的立意,所以有“意犹帅也”、“意高文胜”的说法。《我与地坛》写入的东西很多,按我的看法,它正好把史铁生四本书的书名——《以前的事》,《写作的事》,《活着的事》,《灵魂的事》写了进去,那这么多的内容,它存在一个立意问题吗?我觉得是存在的。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这篇散文的意,它写的应该是对生命的感悟、沉思和重新发现。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史铁生是带着“生存还是毁灭”这个哈姆莱特式的难题走进地坛的。这其实是一个哲学难题。因为法国作家加缪曾经说过:“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判断人生值不值得活,等于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西西弗神话》)这篇散文通篇都在思考这个问题,也试图回答这个问题。而这个问题的思考与回答又花去了他15年的时间。所以我们可以把《我与地坛》所写出的一切看作是作者对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感悟的过程,沉思的过程。把这个过程写出来有两种写法,一是完全思辨式的论说文,像加缪那样,二是情与景、诗与思交融的散文。如果是第一种写法,它就会直逼本文的主题:首先提出这个问题,然后经过分析、论证的过程,最后解决问题。但史铁生采用的是第二种写法,所以他去写地坛,写母亲,写与地坛交往的其他人。这些都可以看作往事。而他的立意就或隐或显地贯穿在他对往事的回忆中。
我们先来看看地坛在这篇散文中的功能。这篇散文的题目是《我与地坛》,那么地坛应该是全文的关键词之一,地坛对于作者和这篇散文来说意味着什么呢?首先,这是能让作者的心静下来的去处。作者在2002年还写了篇《想念地坛》的散文,说“想念地坛,主要是想念它的安静”。“一进园门,心便安稳。有一条界线似的,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来,悠远、浑厚。于是时间也似放慢了速度,就好比电影中的慢镜,人便不那么慌张了,可以放下心来把你的每一个动作都看看清楚,每一丝风飞叶动,每一缕愤懑和妄想,盼念和惶茫,总之把你所有的心绪都看看明白。”我觉得这段文字可看作是对《我与地坛》的进一步说明。这里解释了为什么作者15年前无意走进那个园子就再没有长久地离开过它。

其次,一般来说,我们要抒情时需要选择一个适当的景物,这样,情才有所寄托,有所附丽,否则情便显得直露。所以艾略特曾经论述过“客观对应物”的重要性,格式塔心理学也讲过“异质同构”的道理。这样来看,地坛就成了触景生情、借景抒情、因景而思的最佳选择。因为地坛的荒芜衰败是一个物理世界,作者残缺不全的身体是一个生理世界,作者那种荒凉的心境,那种没着没落、无依无靠的感觉是一种心理世界,这三种世界构成了“异质同构”的关系。
因此我们可以说,地坛既是适合作者沉思生命的去处,也是能让作者充分展开沉思的巨大平台。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作者写到的那些人,他们对于作者沉思生命具有怎样的作用。作者写自己的亲人母亲,写了她的寻找,也写了她的生与死;写那些熟悉的陌生人,无论是一高一矮的中年夫妇,唱歌的小伙子,饮酒的老人,运气总是不好的长跑家,还是那位素朴而优雅的女工程师以及那位弱智的遭人戏耍的少女,作者其实写出的是这些人的生命过程和存在过程。这些人虽然大多与作者没有关系,而只是这座古园中的一道道风景,但他们一旦进入作者的视野中,就会成为作者沉思生命的一些维度。所以,我们能否把这些人看作是作者沉思生命的动力和元素呢?我觉得可以。因为有了这些人的生与死,作者在反观自己的生与死时也就有了许多参照物,他的沉思也会变得丰富起来。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一个关键词:写作。我也读过一些解读《我与地坛》的文章,发现这些文章大都忽略了《我与地坛》中写作的问题,所以我觉得有必要专门把这个问题提出来。
在第二小节作者写母亲时,作者曾借朋友之口,思考过写作的动机问题,然后他写到为什么母亲没有活着看到他写作的成功,接着又反思:“我用纸笔在报刊上碰撞开的一条路,并不就是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这是作者在这篇散文中第一次提出困扰着他的写作问题。到第六小节作者又把“我干吗写作”糅到“要不要去死”和“为什么活”中接着思考,而思考的结果是:“活着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是为了活着。”“只是因为我活着,我才不得不写作。或者说只是因为你还想活下去,你才不得不写作。”
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在《我与地坛》中并没有说得那么明白,但结合史铁生相关的文章,我们可以去破解这些说法的含义。当史铁生选择了活而不是死时,他需要为这种活着寻找一种意义,而写作正是寻找这种意义的一种方式。因为写作让人回到了生命的起点,而一旦回到生命起点,就会遭遇到许多问题。史铁生非常欣赏法国哲学家罗兰·巴特一本书的题目:《写作的零度》,并为这个句子重新赋予如下意思:“写作的零度即生命的起点,写作由之出发的地方即生命之固有的疑难,写作之终于的寻求,即灵魂最初的眺望。……比如说罗伯-格里叶的‘去年在马里昂巴’,比如说贝克特的‘等待戈多’,那便是回归了‘零度’,重新过问生命的意义。……一个生命的诞生,便是一次对意义的要求。”(《想念地坛》)由此看来,史铁生在写《我与地坛》时很可能已意识到,写作是拯救他自己的最好方式,因为每一次写作都意味着要回到生命的起点,去思考人生与世界的疑难与困惑。因为这种思考,生命不再显得荒凉了。

回到《我与地坛》。我们前面说过,经过一番紧张的思考和心灵的交战之后,第七小节语调变得舒缓了,作者仿佛进入到大彻大悟的境界。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其实这正是作者对生命有了新的感悟和新的发现。那么作者发现了什么呢?《我与地坛》并没有交待,但写于同一时期的《好运设计》把这个谜底交待出来了。这篇文章史铁生思考了一个问题:当人陷入绝境后怎么办?如何才能从绝境中走出来?作者给出的答案是不去关心目的,而是去享受过程。他说:“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你能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你能够镇静而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但是,除非你看到了目的的虚无你才能够进入这审美的境地,除非你看到了目的的绝望你才能找到这审美的求助。”有人可能会说,“美在过程”不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吗?这也能算作发现?但是我们可以想想,虽然我们也说美在过程,但我们会舍得放弃那个目标吗?我们能把目标变成一种虚无吗?很可能在许多时候,我们或者是直奔目的而去,或者是既要过程也要目的。这时候,史铁生从他陷入绝境的经历而形成的这种发现就有了一种特殊的意义。
我觉得,这个发现其实也是他在《我与地坛》中对生命意义的重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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