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德弗兰克法案(中国版《多德-弗兰克法案》)

多德弗兰克法案

资管规模不能再继续膨胀下去,这些钱多数去了房地产行业,系统性风险高企。

百万亿资管明细(截至2017年末)        

银行表外理财产品资金余额为22.2万亿元;
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资金信托余额为21.9万亿元;
公募基金11.6万亿元;
私募基金11.1万亿元;
证券公司资管计划16.8万亿元;
基金及其子公司资管计划13.9万亿元;
保险资管计划2.5万亿元;

2018年4月27日,百万亿规模的资管行业迎来大资管监管的正式实施:《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

至此,中国版《多德-弗兰克法案》横空出世。

中国版资管新规核心总结:

1、券商、信托、银行全部打破刚兑。
2、银行不能发保本理财。
3、公募基金不得进行份额分级。
4、取消通道业务和资金池业务。
5、银行理财+私募基金模式全面停止。
6、保险资管非标占比不超过30%。
7、私募基金门槛个人投资者将从100万提升到500万,机构投资者提升到准入门槛1000万。

美国版《多德-弗兰克法案》

美国版《多德-弗兰克法案》是次贷危机之后2010年6月25日推出的金融监管法案。它建立了一个新的金融监管框架,对美国金融市场、金融监管体系、危机处置路径等的重塑产生重要影响。此前的金融监管法案还是1933年大萧条时代的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也叫《1933年银行法案》)。

美国版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包涵三大核心内容:

一、扩大监管机构权力,破解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困局,允许分拆陷入困境的所谓“大到不能倒”(Too big to fail)的金融机构和禁止使用纳税人资金救市;可限制金融高管的薪酬。

二、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赋予其超越监管机构的权力,全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采纳所谓的“沃克尔规则”,即限制大金融机构的投机性交易,尤其是加强对金融衍生品的监管,以防范金融风险。

《多德-弗兰克法案》也就是金融监管法案,它是金融市场的压舱石。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将蜂拥而至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有了监管依据。

多德弗兰克法案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

您可能感兴趣

返回顶部